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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电影《无声之恋》看法律与道德的冲突

由电影《无声之恋》看法律与道德的冲突

由电影《无声之恋》看法律与道德的冲突





        冲突是对合作的必要完善,因为冲突提供了一条释放日常紧张的安全渠道,同时又建立和维持了关于体系参与者行为的非人格化的规范和规则。

                                              ——William T.Rowe


                                                                                                          一
   《无声之恋》是在世界范围内有着较大影响力的韩国著名导演金基德先生的第七部作品,他用自己一贯的寓意性叙述风格体讲述了一个悲情的故事。泰锡是一个来自社会底层的年轻人,他无家可归,依赖帮助商家发送传单维持生计,每天他骑着摩托车在别人家的钥匙孔里帖着传单,然后在很久都不撕传单的空房子里住一段时间。在那里做饭洗澡,作为交换,他会把房子里破损的电器修理好,替人家把脏衣服洗干净。一天,泰锡在一个空房子里发现了被丈夫打得浑身是伤的女人善花,受惊之下泰锡慌忙逃出了那套房子。但是忘不了善花求救的眼神的泰锡重新回到了那个空房子,在那里他看到了善花正被丈夫殴打,泰锡的到来让善花感受到了追求自我的冲动。他们逃离了,一起过着在他人的空房间中寻找自我空间的生活。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闯入了一位老年人的房子中,这位老人孤零零的躺在病床上,已是生命垂危,他们给与了老年人生命中最后的一丝温暖,在死后将其安葬在院子中。这时候他的儿女们突然出现了,泰锡最终以涉嫌谋杀罪、诱拐妇女、私闯民宅等罪名被警方拘留,等待公诉。电影的结局是耐人寻味的,尽管最终的尸检报告帮泰锡洗脱了谋杀的罪名,还是以其它罪名被判入狱。在监狱中泰锡受尽了折磨了,但却从此练就了一套如何在社会中隐匿行踪的功夫。他出狱后,凭借着这套功夫,回到了善花的家庭中,虽然泰锡就如同影子一般存在于善花的生活中,但他们似乎已经很满足了。

     金基德导演擅长运用精致的构图和巧妙的隐喻性叙事手法来剖析和反思人性的各个方面。对欲望、爱、忏悔意识、信仰、宿命的深刻探讨和反思构成了金基德作品的永恒主题。《无声之恋》很好地贯彻了这些风格,意义的阐释是依赖大量隐喻性符号的运用来实现的,空荡荡的房屋,高深莫测的隐身术与精巧的构图融合在一起,将电影表达的主题凸现了出来。在《无声之恋》中,“空房子”与“隐身术”是两个核心的隐喻性符号。在现代社会中,私有财产和个体自由构成了现代化法治国家的核心价值理念,个人的住宅不但是个物权的问题,还表征个人空间的独立性,表征着国家与个体的现代分野,因此“空房子”可以视为以现代国家法治秩序下的所有权和个体自由的隐喻性表达。此外“空房子”还有另外一重重要含义,家庭是社会秩序形成和组织的重要单位,“空房子”还象征着现代家庭结构和日常伦理体系。

     泰锡是现代社会的边缘人,他没有自己的“恒产”,没有一片属于自我的能抚平或舒缓社会生活施与个体自我的心理紧张和压力的空间,因此他渴望着去体味、去感受、去拥有。当他遵循着现代国家法治秩序确立的原则去争取自己的恒产的时候,却不得不面对现实的残酷性,资源的稀缺性和后天诸多因素的交织,将他排斥在“恒产者”之列。于是他就在法治秩序确立的原则与现实抗争前的无奈两端徘徊,最终将自我边缘化,以一种在社会看来是“变态行为者”的逻辑来寻求这种自己渴望已久的现代“幸福感”。因此泰锡的那套隐身术和在常人开来是变态式行为选择,可以看作是一个无法在现实中社会化的人在追求的失落感中所被动选择的适性生存之道。

                                   二

     一个为社会现代法治秩序所排斥的小人物的命运,是如何来对自我的生活和行为做出安排的哪?通过对这样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成败的生命历程的观察与反思,与那种由宏大的理论所构筑起来的理论体系相比,无疑更能让人从情感上触摸到现代法治秩序的弊端,更具有反思与检讨的真实性和说服力。

     依据现代法律的观点,个人住宅是公民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更重要的事,在现代社会的秩序体系中,房屋是个体的私人空间主要呈现载体,它是公民私权利与公权力现代分野的标志性符号,只要在私人空间中的活动不危及第三方的权益,未经本人许可任何个人包括公权力在内都不允许进入这一私人空间领域。泰锡利用房主或房产使用人外出的时机,非法进入并且长时间的驻留并生活在其中,显然是违背法理的。但泰锡的行为似乎又有值得同情的地方,首先他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在社会的奋斗过程中的失败者,他无法在社会中找到自我的位置,不能按照现代法治价值体系的预设寻找到自己的社会角色,他的这一异端行为更多的是一种社会强力施与人的压迫所导致的被动无奈的选择。其次,泰锡只是在房主或房屋的使用人离去的时候才悄悄的进入,他的目的不是为了偷窃,更不是独对他人的人身进行蓄意伤害,虽然这在客观上会窥视到他人的隐私,但却无任何的主观恶意性,他也总是能够利用其神奇的身手,在房主或房屋使用人回来的那一刻悄然离去。因此这就面临了一个两难的法律困境,面对这种情形,该如何对泰锡的行为进行界定哪?是以非法入侵罪将其逮捕并处以重罪;还是通过说服教育,强化心理纠正;仰或是实施社会救济,通过各种渠道和社会福利体系的扩展来对这种社会边缘人进行再分配上的补偿。事实上,任何高明与充满智慧的法官都会觉得这将是一个棘手的法律问题。从更准确的意义上讲,这是一个不是法律而给法律出的一个法律难题,这个法律难题随着电影叙事的推进,而在两重矛盾的交织下达到了顶点。

     这双重矛盾之一是由泰锡和善花一起逃离了那栋象征着现代社会家庭伦理的别墅引发的。从豪华的宝马跑车、美丽雅致的庭院到昂贵的高尔夫球干等现代性成功人士的符号性表达可以看得出来,善花的丈夫显然是一个年富力强、在社会上颇是得意的事业型男子。善花则是一个家庭型女性,相夫教子,在表面上看起来,这是一个和谐的符合现代分工标准的家庭。但善花整日被丈夫幽禁在家中,暴躁的丈夫还时时将社会中的压力以各种理由发泄到她身上,虽然她的丈夫还口口声声地宣扬自己对妻子的爱并祈求善花不要离开自己,但善花已经不能再承受这种压抑窒息的生活,最终选择了逃离。泰锡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者,他非法侵入了善花的住宅,并且诱发了善花的最终逃离,善花是一个有着正常的合法化婚姻关系的家庭主妇,虽然她对丈夫已彻底绝望,但基本的婚姻法律关系是存在的,善花未和丈夫做出任何的说明便匆匆离开,她的丈夫能找出任何一个不加修饰的理由,就可以使泰锡在法律面前陷入非常被动而尴尬的局面。事实上她的丈夫也是这么做的,而这也就因此引发了第二重矛盾。

     泰锡与善花在逃离的过程中,进入了一个孤独老人的世界,这位老人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孤苦无助,他们给与了老年人生命中最后的一丝温暖,在其去世后又将其好好的安葬。但正在这时,所谓有着最亲近血亲关系的也是法律上合法财产继承人的儿女们出现了。似乎他们对父亲的关怀并不体现在生前而是死后,他们不问青红皂白迅速的通知了警方。泰锡与善花双上被捕,这时善花的丈夫出现了,泰锡陷入了完全被动而孤立的法律地位。

                                                                              三

       电影的情节发展至此,法律所面临的现实困境达到了顶点,这种现实的困境在由泰锡所引发的双重矛盾中得到了完整地体现。首先,泰锡携善花的逃离,虽然从观众的视角看,在道义上是无瑕疵的,但如果返回经验世界,从生活常识的角度去分析泰锡的处境,那么他将面临着巨大的负面评价。善花生活在一个为许多常人所羡慕的家庭,丈夫事业有成,而自己衣食无忧,生活应该十分安逸。但像泰锡这种在经验世界看来是小混混性质的人物,不但非法进入了人家的家庭,还以各种手段将其妻子诱拐,从日常民众的眼光看,这种人绝对是害群之马,一定要严惩不贷。而从法官的经验常识看,尽管泰锡可能以自己的一些手段,博得了善花的欢心,但善花毕竟是有着合法婚姻关系的人,泰锡的行为不但破坏了正常的家庭生活伦理,而且还因此对社会正常的秩序造成了危害。在这种局面下泰锡是以道德弱势者的形象出现在法律面前的。其次,泰锡虽然是以非法的手段进入了老人的住宅,但他非但没有丝毫的恶意,而且基于人本有的怜悯之情,给预了那个孤苦的老年人最后的人性化关怀。在这种情形下,泰锡是以道德优势者的姿态出现在法律面前的。

       将这两种情形从电影故事中分解出来,分别对这两种基于不同的道德身份所面对的法律判决情况做出分析,我们就会发现这两种道德姿态将会引发对法律判决的重大争论。在第一种情形下,如果法官充分考虑到了泰锡道德弱势及这种弱势地位所引发的公共舆论对违法者的全面负面评价,法官很可能做出轻罪重判或无罪判轻罪,以此来消除这种公共舆论的压力。罪刑法定这是现代法治的核心理念,如果仅仅因为主体的道德缺陷而在量刑上有所区别,这无疑是在削弱法律的功能性价值,无法发挥法律对人行为指引性功能,最终的后果是对法治精神的贬损。这种困境同样出现在以道德优势者的姿态出现的情形中,如果法官严格依照现代的法治精神断案,泰锡必将因非法侵入私人住宅而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那么这种结局将会引发人们对法律更多的怀疑与不信任,在一般人心目中的法律就应该是惩恶扬善的,但这种判决却恰恰相反,面对这种判决结果人们最终产生的是对法律自身价值、法律自身道德性的追问。

       如果法官改变判决策略,在面对道德弱势的情形下,顶住舆论的压力而秉公断案,在面对道德优势者的情形下,自由量裁,规避法律的严格形式主义,这能否解决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哪?结局同样令人困惑,如果依法判决,维护道德弱势者的法定权利,人们又会反过来追问,法律为什么护恶而不张扬正义;而如果对道德优势者法网“有情”,自由量裁,网开一面,这又涉及法律自身功能性价值、法治精神贬义的问题。

        因此,在价值判断的层面上,道德与法律的冲突这一问题并不能得到圆满地解决。那就只能回到技术层面了,面对这一复杂的局面,可以在司法判决的技术上进行弥补,具体的措施就是,在道德优势者的情形中,将其善行视为量刑的情节,而酌情加以考量。在道德弱势者的情形下,如果完全是道德领域的问题,则采取驳回起诉的形式并对道德与法律的分野加以说明;如果是触犯了法律而又缺乏德行,则视这种坏德行与违法行为是否有直接的必然联系而在量刑上分别予以考量。

                                  四

        但这种技术性运用并不能有效解决法律与道德的冲突问题,同样也不能停止人们对道德与法律二者关系的终极追问。就如同人们对泰锡对老人那样的善行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像老人那样的儿女却仍然享受着遗产合法性继承人的法律地位,这样的尴尬法律现实状况所进行的追问。这种追问已经超越了对法律这一问题的单纯思考,而深入到了对现代社会本质层面的思考与探讨中去了。

       在《无声之恋》中,我们看到了不同的社会角色,泰锡是一个社会的无产者,挣扎在现实世界中的生存边缘,有着自己的生存之道,他有着极其强烈的对现实利益追求的渴望,他以近似异端的行为方式向那个特定的社会秩序表达了自己的声音。善花作为一个富足家庭的主妇,同样有着自己的特殊需求,她不只是在追求更富足的生活,她还需要体会到做为女人所应体味到的情感关怀和人格上的独立。善花的丈夫是个有产者,他以自己的个人能力聚揽了大量的社会资源——有形的、无形的,他需要社会的秩序化、家庭关系的稳定性,来巩固和确保所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老人的儿女们,作为社会上的小市民阶层,仅能站在温饱的水平线上,在过更富足生活的现实驱动下,他们舍弃了做人的良知和社会正义感而去想尽一切办法攫取自我的财富。在此我们看到了一幅多元利益需求交织的图景,为了表达自己的声音,人们会基于自己的立场,制造出各式各样的符号,来传递自己这种内在的要求,来为自己现实生活中的行为方式寻求合理性的依据和证明,从而达到张扬自我利益需求存在之合理性的现实目的。

        一个健康的社会不可能只有一极的力量,只去维护和倡导单一阶层的利益,社会结构进一步变迁与发展,最终产生出的是社会格局的多元化、利益需求的多元化。用哥伦比亚大学人类学教授De.Genova的话讲,“一个吵吵闹闹的社会才是一个健康的社会”。而事实上,法律在本质意义上所起到的社会性功能也就是要在众多的利益博弈中取得和寻找到一个平衡点。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律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为了不同的利益的平衡划出一条权威的界限,只是人们为了让这条界线变得更加有说服力,使人们能从情感上去尊重它,而赋予了法律诸如公平、正义等众多的宏大理性论证内涵,从而相对地将法律这种本真意义隐藏了起来而已。

       以此论之,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实困境背后,隐含着更广阔的社会背景。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中隐含着多元价值的冲突,法律与道德的现实困境很可能就是多元价值、不同利益格局相互角逐、彼此博弈而引发的。面对多元价值的冲突,如泰锡与善花丈夫、泰锡与老人儿女、善花与丈夫的种种冲突,单纯依赖法律判决是无法得到解决的,这一问题的解决要置放在更为广阔的社会背景下才能得到更完整意义上的澄清与解决。

                                                                                         五

       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一书中谈到监狱的时候指出,“不应该把监狱的发展、它的失败和它在某种程度上获得成功的改革看作是三个前后相继的阶段,而应该认为这是一个同时包含着几个方面的体制”,他在其后具体论证了监狱的弊端是如何成为监狱发展的具体机制的,福柯的意思也就是不能将监狱自身的悖论(一方面监狱是为了实现对人的驯服而存在;另一方面监狱的实践却导致了循环犯罪)看成是规训机制的缺失,而应看成是这种机制的刻意安排。同样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可以看成是某种话语所设定的机制的一部分,它所带达到的目的是实现社会自我调节功能的有效性。

       从对电影《无声之恋》的隐喻性符号的解读出发,我具体分析了道德与法律冲突的两种机制,它们分别是道德优势与道德弱势两种姿态所对位的法律话语上的双重混乱与失语。这两重的冲突,所导致的是法律的功能性价值、法治主义与法律自身价值性尺度的相互抵触与矛盾。由人们人为建构起来的这一套理论话语在现实的法律冲突面前陷入了自相矛盾乃至循环论证的境地。从这种悖论出发,我们看到这种话语的自相矛盾背后有着更广阔的社会背景,那就是多元价值的冲突与平衡,正是这种多元价值的现实运作路径孕育和生产出了这么一大套理论话语。在我看来,这一套话语并不是真正的要以实现现实中的绝对平等为目标,它为能够实现着利益的不断重组和保持社会机制内在的平衡与稳定性而存在着,而这也就是全部法律话语的历史使命。
                                    
                                                                                       六

          《无声之恋》凭借深刻的思想主题、独特性的艺术探索,受到了威尼斯电影节的青睐,一举拿下三项大奖。从更本质的意义上讲,这是一部反思由于人性和社会性难以调和的冲突所导致的人之悲剧性命运的电影。但它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视角来对现实中的法律进行观察。这种观察不会因为电影的虚构性而失去现实存在的意义,因为真正的艺术产生于人们人们真实的情感体验,情感和现实境遇的碰撞才会闪烁出艺术的火花。也只有观察到了情感的真实,一切的反思才是真实的。

        这也同时让我们看到,法律作为一套现实世界中,不同群体利益角逐的缓冲器和博弈平台,遮蔽了人情感的表达,它是冰冷的钢铁大厦,缺乏人本主义的情感关怀和体验。依赖法治所构筑起来的社会秩序大厦,其框架是钢铁和混凝土,人被紧紧地镶嵌在其中。因此在大力推行法治的今天,我们也不能不去追问,那些为着自我的利益而挣扎在现实世界中的人们,他们的心灵家园在哪里?他们的信仰和信念在哪里?就像电影中老人的儿女们,他们在享有父亲遗产继承的同时,会心安理得吗?如果人人都有一个利欲熏心的内心世界,纵然最终能找到了理想中的“法治国”,那我们会将这艘载着由权利所支撑起来的“法治之舟”驶向何方哪?
★责任.理性.宽容.独特★(“世象评弹”http://www.lawroad.net/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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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觉得真正的问题不是道德和法律冲突的问题,或者法律和道德分离的问题,或许"法律和道德冲突或者分离"这种企图本身就隐含着一种倾向,一种将法律客观化,中立化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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